什麼情形可以向法院確認勞動關係?
什麼情形可以向法院確認勞動關係?
當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當事人如果要起訴到法院,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序,未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知識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和受勞動保護 [1]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 [2]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如何區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原則,僱主與僱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勞務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
1、主體不同,勞動關係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並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係不限於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並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係不同,勞動關係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係,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係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係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係;而勞務關係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係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由此可見,勞動者在於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而無法達成一致,已經經過相關組織調解、勞動仲裁等程序仍無法協商或不服裁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成立與否。現今,我國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已越來越完善,我們在日常工作中也更應該遵守法律制度。
-
店鋪職工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我們國家的勞動法是特別側重於保護勞動者的一部法律。其中規定,只要有勞動關係,就要籤勞動合同。企業違法不履行他們應盡的義務,就要面臨着相應的懲罰...
-
發現員工私下兼職單位能解聘嗎
律師解析:公司發現員工私下兼職,如果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後,員工拒不改正的,單位能解聘該員工,並且不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未影響本公司的工作任務,也依照公司的建議予以改正的,則一般不能單方面解聘該員工。法律依據:《中華...
-
解聘勞務派遣公司人員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1、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員工合同的話,如果是協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賠一個月工資給員工,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2、如果勞動派遣員工想解除合同,,辭職時,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單位,或者實際用人單位。員工提前三十提...
-
公司正常辭退職工會有補償嗎
律師解析: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