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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強制辭退如何處理?

一、員工被強制辭退如何處理?

員工被強制辭退如何處理?

員工被強制辭退的處理方式是應當積極的和用人單位來進行協商,並且列舉出法律條文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強制辭退的司法解釋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的還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員工被用人單位毫無理由的進行辭退,辭職的話,是可以正常的維護自己的權利的,具體的方式首先是通過和對方來進行協商的方式協調,就是可以到法院來進行訴訟,法院訴訟的話,法官肯定是會根據具體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來進行,準確判斷。

標籤:辭退 員工 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