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出具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應該怎麼辦?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因為某些原因不想繼續留下來工作,可以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當辦理好相關手續後,勞動者記着讓單位出具一份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那麼如何讓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單位拒不出具我們如何辦?本站小編幫我們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這篇文章。
一、 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怎樣的?
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茲有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怎麼説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部的其他印章。
三、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應如何處理?
可以要求原單位出具,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不能拒絕,如果單位拒絕,就提請勞動仲裁。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不能享受自主創業、再就業的税收優惠等。若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綜上所述,在勞動者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出具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應盡的義務。有了這個證明勞動者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並且在入職新單位時可以證明原勞動關係已經解除。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進行反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
暑假工年齡要求多大?
律師解析:暑假工年齡在法律上規定的是十六歲以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所以説為了未成年人更好的健康成長,律師在這裏建議大家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應...
-
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年滿十八歲的人民;(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四)身體健康;(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
-
懷孕三個月隱瞞入職是否違法?
律師解析:懷孕問題不是法定的必須向單位報告的事項,所以員工入職隱瞞懷孕是不違法的。而且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因此不屬於勞動者必須如實説明的內容,其有權不予告知,並且懷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基本人權,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辭退員工。法律依據:《勞動合...
-
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辦法:勞動者可以依法收集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證據來予以證明;如果公司拒不承擔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其勞動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