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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離職可以補償失業金嗎

主動離職可以補償失業金嗎

一、主動離職可以補償失業金嗎

不可以;依據《失業保險條例》來看,需要滿足失業金領取條件的核心有三條:

1、所在單位已交納失業保險滿1年;

2、非本人意願中斷工作;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金的注意事項

1月1日前,已經辦理了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發。失業保險金調整後的標準: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上大齡失業人員如果實現自謀職業,即使已經停繳社保費超過了6個月,上海市失業保險基金也將按月給予每月所繳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補貼期限最長可達3年。

三、失業金的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户口在農村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者在領取這類保險金時,應積極的提供證明材料。到繳納的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辦事大廳進行申請,我國的社會保險機構,根據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辦理。符合要求的勞動者,應積極的發放這類離職失業金,進行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