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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否構成犯罪嗎?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否構成犯罪嗎?

農民工是城市建設中作為勤勞的羣體,然而實際生活中仍然會有黑心企業拖欠其工資的現象。當到了年關將近的時候往往能夠看到結伴的工友在街頭維權討薪,那麼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否構成犯罪嗎?,法律中對此有哪些評價,今天本編就帶您一起了解以下內容希望對您的瞭解有所幫助。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構成犯罪

其實,一般情況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是不會被判刑的。這屬於勞動糾紛,最多也就是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但要是有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麼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此時就需要根據犯罪情節進行定罪量刑。

怎麼處罰?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嫌犯罪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追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要符合三個條件:

1、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2、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一、如果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行為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要求該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政府有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後,超過限期,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才涉嫌本罪。這時,勞動者才可以行使刑事控告權,司法機關才可以啟動公訴案件的程序。

二、此外,即使用人單位或僱主行為人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刑事追訴程序繼續進行,只是判決時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已。

三、但是,如果因用人單位或者僱主的資金暫時週轉困難而導致拖欠勞動者報酬的,或者由於用人單位或僱主客觀上無力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行為,即使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能支付的,因其不符合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故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罪的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負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自然人和單位。犯罪主體包括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和個人合夥。

五、本罪的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又包括間接故意。因為該罪為不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義務的不作為犯罪,因此,行為人在主觀上既可能是根本不願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又可能是儘量拖延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前者是明知— 追求的直接故意主觀形態,後者為明知放任的間接故意主觀形態。

由此可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是違反法律構成犯罪的行為,一般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擔負刑事責任的。作為城市建設的中流砥柱,我們的企業不能做過河拆橋的事情,當然法律也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文明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