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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什麼內容?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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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了,在大部分勞動者都欣喜準備過年回家的時候,同時也有很多職工對帶薪年休假的規定不太解。在我國,有着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具體規定。在這些規定中,涉及到那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以及具體的休假時間等問題。下面本站的小編將針對條例的內容為大家作詳細的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1、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2、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的天數是多少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三、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麼辦

1、目前,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

2、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年休假與其他休假的關係是什麼

1、目前,我國職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係作了明確規定。

2、年休假與寒暑假。在我國,學校一直實行寒暑假制度,教職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遠遠超過條例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因此,條例規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3、年休假與病、事假。條例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4、年休假與探親假。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探親假與年休假是兩種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應互相沖抵。我們經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這種意見有道理。據此,條例刪去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探親假衝抵年休假的規定。

綜上所述,在辛勤勞動了一年之後的職工終於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同時,對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具體瞭解也是很有必要的。在具體的工作中或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遇有相關不了解的有關休假的規定時,可以去律師事務所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確保自己的勞動者權益得到實現。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山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