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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何種條件下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一、職工在何種條件下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在何種條件下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才享受帶薪年休假。這裏連續工作滿12個月,是指其開始享受帶薪年休假之前的12個月,包括了在其他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

例如,職工在A單位工作了1年2個月後進入本單位,如其中沒有中斷工作時間的,則進入本單位就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其有2個月沒有工作,則應當從其再次工作之時開始連續工作滿12個月後才能享受年休假。

二、哪些職工不享受當年的休假

⑴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⑵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⑶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⑷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⑸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勞務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於其全部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