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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

一、員工被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

員工被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

有用但作用有限,要滿足條件才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勞動者也可以採取其他方式維權。根據刑法二百七十六,有能力支付勞動報酬而拒不支付並經過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數額達到較大標準的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公安機關會先進行調解並責令其支付然後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勞動者維權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起訴的方式。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麼用。

1、報警沒用,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不發工資怎麼辦?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企業拖欠員工工資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我們可以知道,對待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拒不支付的行為,報警的震懾意義更大於實際意義,警察只會讓雙方進行調解協商,對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可以收集證據,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想法院起訴賠償等方式來追回自己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