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猥褻行為情節嚴重都有哪些

猥褻行為情節嚴重都有哪些

猥褻罪現在已經進行過修改,此罪目前的犯罪對象已經不再限於兒童和婦女了,即使是猥褻成年男子,其實也是會被認定為猥褻罪的。而在實際進行處罰的時候,情節不同處罰自然不一樣。那其中猥褻行為情節嚴重都包括了哪些呢?下文中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猥褻行為情節嚴重有哪些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猥褻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猥褻兒童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聚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對同一婦女多次強制猥褻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造成被猥褻對象輕微傷的,重處20%。

二、猥褻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關於猥褻罪的認定,一般從兩個方面來看:

(一)猥褻罪與一般猥褻

1、要將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婦女兒童行為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3、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褻罪與侮辱罪的區別

1、對象情況不同:猥褻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為對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為,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猥褻罪一般是出於鬧事取樂、尋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於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猥褻行為情節嚴重主要就是兩種情況,即上文中介紹到的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進行猥褻,或者有猥褻兒童行為的。而此時對行為人的處罰起刑點就是5年有期徒刑。更多關於猥褻罪方面的知識,請上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