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的18種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三)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
(五)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六)二年內曾因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前列行為的;
(七)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違法減少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支出一百萬元以上的;
(九)違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
(十一)致使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轉移羣眾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八)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
二、污染環境罪的主體要件是什麼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
樓上擾民報警三次可以拘留嗎
擾民行為是可以報警處理的,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罰款甚至拘留處罰。《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有相關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
-
犯污染環境罪一般怎麼判處
一、犯污染環境罪一般怎麼判處1、構成污染環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構成污染環境罪,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所謂“後果特別嚴重”是指:(1)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個小時以上的;...
-
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水污染法院怎麼審理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產生了許多不好的社會問題。其中,環境污染就是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空氣污染,水污染等環境問題的出現讓人們意識到治理環境,打擊污染的當務之急。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水污染法院怎麼審理則成為新的社會焦點。一、構成污染環境罪水污...
-
上海市垃圾分類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幹垃圾。上海先後出台《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關於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增強垃圾綜合治理實效,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