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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加班工資怎麼算?

一、十月一加班工資怎麼算?

十月一加班工資怎麼算?

十月一日加班工資是需要按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來支付;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是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二、用人單位可以強迫員工長時間加班嗎?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按每名勞動者每延長工作時間一小時罰款一百元以下的標準處罰。此外,用人單位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和從事夜班勞動等行為也是不允許的。

需要説明的是,職工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拒絕加班。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此外,為保障公眾利益的需要,勞動法規定單位在某些特殊情況,如必須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檢修、保養設備等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相關限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六條:“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對不同工作時間制度加班費的計算進行了規定,其最後一款規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工資需要由用人單位來支付,只要延長了正常工作時間,那麼就需要支付加班的費用,但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加班工資就會不一樣,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屬於法定的節假日加班就不能低於300%的加班工資。

標籤:十月 工資 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