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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

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問題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的時候拖欠民工工資首先請找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申訴,在維權的過程中最好提供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憑據,比如工資單、考勤表、工作文件等等。在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與老闆進行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進行投訴或者在單位所在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二、拖欠農民工工資該如何維權?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4)行政複議。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5)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説,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

(6)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同時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後果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嫌犯罪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追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要符合三個條件:

1、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2、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同時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哪些問題?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