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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不休假加班費不給怎麼辦?

一、工作一年不休假加班費不給怎麼辦?

工作一年不休假加班費不給怎麼辦?

第一、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第二、勞動者可以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第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勞動者可以提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二、國家規定加班費怎麼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説,勞動者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的計算比例是150%,計算方法是:月工資20.83天:8×加班時間(小時)×150%;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比例是200%,雙休日加班日工資計算方法是月工資20.83天×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比例是300%,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工資計算方法是:月工資÷20.83天×300%。如是“不定時工作制”,則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比例是300%,如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比例是300%,平時或雙休日加班,加班費比例均為150%。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費是需要由用人單位來支付,只要在法定的節假日,以及休息日工作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這筆加班的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無任何的理由拒絕支付,那麼勞動者是有權利走法律的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標籤:加班費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