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服務行業如何認定加班時間

一、服務行業如何認定加班時間

服務行業如何認定加班時間

平時延長工作時間(平時加班)、休息日安排上班(週末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安排上班(節日加班)。

1、按勞動法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必須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上班才能算加班,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沒有安排的情況下,自己在這些時間上班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加班。

2、關於怎樣認定延長工作時間問題,按照法律的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如果員工在一週內的工作日上班時間沒有達到40小時,但是某天的工作為9小時,那麼這個工作日延長的1個小時是不是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呢?這要分兩種那個情況處理,如果是屬於綜合工時制的則不會被認定為平時加班,如果是標準工時制,則按照每天工作8小時的標準會被認定為平時加班。

3、關於週末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週末上班,也是分兩種情況判斷是否屬於加班,如果公司平時上班是8小時,哪麼週末上班肯定被認定為加班,但按法律規定公司安排員工換休,即公司可以在一週7天內任意安排員工上5天班,另外兩天休息,公司不用支付週末加班費。另外按照《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的要求,如果公司每天安排員工上班6小時44分鐘,那麼有一天的週末也是上班6小時44分鐘,也不會被認定為週末加班。

4、法定節假日只要是公司安排上班的就會認定為節假日加班,並且按3倍標準計發加班費,不得安排換休,不管平時工作時間是否達到標準工作時間。

5、關於週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的問題,國家規定的加班時間是按照小時數計算的,不是按天計算的,因此,週末或節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的也是按週末或者節假日加班計算。

二、加班費的支付及標準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因此,對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有具體規定,具體而言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如下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2、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3、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此處所稱的工資不盡然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數額。根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指導意見》之規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基數計算,勞動合同對此未約定的,以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按實際工資計算。

加班幾乎是每個企業都存在的問題,但是有些企業會給加班費,但是有些企業不給加班費。如果有加班費,員工稍微心理還會平衡一些,但是沒有加班費,任何人都是不會願意加班的,並且不給加班費的企業也是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