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怎麼討要

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怎麼討要

一、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怎麼討要

沒有最快的辦法,可以多策並舉,以下方法供參:

1、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或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縣 (包括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保障局, 下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 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第十條第二、第三款分別是:檢查用人單位遵守 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 投訴。 第十一條第六款是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實施勞動保 障監察。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農民工可以向當地勞動 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不必費力尋找用人單位負責人, 因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一般都能找到他 們,並幫助農民工討回工資。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 200-300 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被告負擔)。

3、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 15 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農民工索要工資要具 有法律依據,換句話説,農民工必須蒐集在該公司或工地幹活的證據、公司或工地沒有發工 資的證據等。如果沒有證據則很可能面臨敗訴的法律後果,有了充足的證據,當事人的主張 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 根據國家規定, 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 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請電視台等媒體給予幫助。

二、勞動者討薪時要注意什麼?

一是依法維權切記理性。暴力討薪和玩命討薪是勞動者在討薪過程中採取的兩種極端方式,這兩種討薪方式其實得不償失。在前一種討薪方式中,勞動者很可能會因毀壞欠薪單位財物或拘禁、毆打欠薪人而將自己送進監獄。而後一種討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為討薪者從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欠薪者並不構成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擔個民事補償責任,因此,此舉對他們起不到多大的懲罰作用。

二是留心收集維權證據。誰主張誰舉證勞動仲裁程序和訴訟程序的基本舉證規則。勞動者只有提供真實、充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合法權益才能得到維護,否則就容易導致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的敗訴結果。

具體來説,應當留意收集以下三個方面證據:

一是來源於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工資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二是來源於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三是來源於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後的醫療診斷證明、向勞動保障部門寄出的舉報材料及郵局回執等。

討薪的方式方法可以説多種多樣,包括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勞動訴訟,不管是採取哪一種討薪方法,其實都要做到合法合理,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工資沒有討回,反而因為採取的手段違法,而讓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