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加班費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對於大多數的勞動糾紛來講,法律中明確規定了在處理的時候是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委的處理,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的話,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在追討加班費的時候也不例外,那此時追討加班費的仲裁時效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追討加班費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第四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對於2008年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關係,勞動者追討加班費的仲裁時效適用60的規定,若勞動者在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60日後才申請勞動仲裁,則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的請求將得不到支持。對於該60日橫跨新法實施前後期限的情形,仍適用60日的仲裁時效。
對於2008年5月1日後仍存續的勞動關係,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2008年5月1日以前及以後的所有加班費。仲裁時效適用一年的規定,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算;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前勞動者隨時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費。
二、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且該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但一般認為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當然,不論是按照那種方式確定工資數額,都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計算方法為:將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折算為小時工資,即加班費=〔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費計提比例(150%、200%、300%),如果用人單位規定的加班工資低於該標準,則應按前述方式計算得出的數額支付加班費。
現實中,追討加班費的仲裁時效與訴訟時效是不太一樣的,但此時無論採取哪種方式來處理糾紛,其實都是要在規定時效內提出申請或者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了時效,則仲裁委或者法院就有可能不會受理你的糾紛,自然此時糾紛也就不能通過司法途徑得到解決。
-
單位安排在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單位安排在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根據國務院修改的國家節假日放假規定表示,春節一般休假時間為農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可以與週末進行調休。因此在春節期間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勞動者日工資三倍的加班工資;其餘調休時間內加班的應...
-
工廠拖欠工資多久屬違法
一、工廠拖欠工資多久屬違法《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
-
加班給不給加班費國家有規定嗎?
一、加班給不給加班費國家有規定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
-
勞動者績效不好可以扣工資嗎?
一、勞動者績效不好可以扣工資嗎?勞動者績效不好一般情況下不可以扣工資,如果勞動合同約定,在業績不達標時,可以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扣錢的,那就可以扣錢。扣錢後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的工資標準,但如果雙方在損失發生後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而言,就是一個月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