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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要在哪裏申請

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並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目前各地均設有行政服務中心,裏面也有勞動工傷窗口,便於申請工傷。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或工傷本人、傷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工傷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要在哪裏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標籤:認定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