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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工傷認定簡易程序所需材料

義烏工傷認定簡易程序所需材料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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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簡易程序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2份。

(二)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

(三)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或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1份。

(四)受傷害職工的原始病歷複印件1份。

(五)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覆印件1份。

(六)《勞動合同書》複印件1份;無勞動合同書的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屬勞務派遣的,需提供勞務派遣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用工單位的工傷事故證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遭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2.因工作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3.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法律文書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同時提供標註受傷害職工出發地、目的地、事故發生地的簡易線路圖,簡易路線圖可通過互聯網在線地圖搜索後截圖打印;

4.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5.在參加用人單位舉辦的文體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用人單位舉辦文體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我們在工作中受傷是需要進行工傷的認定的,如果用人單位代理受傷員工進行辦理並且滿足各項可以走簡易認定程序的情況的,是可以直接按照簡易的認定流程進行辦理,認定的流程比較簡單並且需要的材料也相對簡化,如果不是非常嚴重的受傷情形建議可以按照這個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