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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申請工傷認定時間限制要怎麼辦

超出申請工傷認定時間限制要怎麼辦

超出申請工傷認定時間限制有可能是用人單位超過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受傷職工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超過了,但無論是哪個主體超過了認定時間,按照規定原則上認定部門都是不會受理申請。那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事人應該怎麼辦才好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超出申請工傷認定時間限制要怎麼辦

(一)遲認定單位要埋單

社保部門指出,逾期申請既不予認定又要自己承擔費用。

工傷申請有時間限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於24小時內通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方可報銷費用。未按上述時間辦理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二)認定申請一年內提出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申請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60日內會給出回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及其所在單位。

二、去哪裏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説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若需要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自然要先了解清楚相關的規定,這樣事先準備的比較充分了之後,那麼才能更好的進行認定。而對於申請人而言,最好不要超出申請工傷認定時間限制再提出申請,這樣無疑是對自身利益的損害,很有可能導致認定部門最終不受理認定申請。

標籤:認定 時間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