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期限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認定超過期限怎麼辦
首先,《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權的目的是使勞動者在受到工傷損害後能及時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並以用人單位已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而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的工傷認定申請又在法定期限內為常規情形,但其並不排除當事人雙方對工傷性質的認可,更不排除司法活動對工傷性質的審查。所以以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該類糾紛是完全可行的,在該類解決方式不行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在訴訟中通過查明事實的方式也可以對事故的工傷性質進行認定。
其次,依據原《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內容並對比該條第1、2、4款的規定來看(該相關內容在修訂中未更改),很顯然申請工傷認定的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而不是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只是在用人單位怠於申請工傷認定時賦予受害職工可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一救濟途徑,但這裏只規定受害職工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未規定應當或必須由受害職工提出申請,由此可見申請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其次才是用人單位沒有履行該法定義務的情形下受害職工可以行使的權利而不是應當或必須履行的義務,當該兩種情形均出現時相對於受害職工而言其所喪失的是工傷認定的機會並承受已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社保機構不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後果,受害職工所承受的這一後果完全是由因用人單位的懈怠而致,這一後果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工傷認定延期申請表如何書寫,在勞動法中也明確規定了,申請工傷賠償金是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因為工傷不僅會給勞動者的工作帶來不便,也會對後續的生活帶來諸多麻煩,進行工傷賠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勞動者的損失。
-
不認定工傷的法定情形是什麼
一、不認定工傷的法定情形是什麼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二、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怎麼辦(1)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
-
未滿60歲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
-
工傷認定辦法中的處罰情形有哪些?
一、工傷認定辦法中的處罰情形有哪些?《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第375號,2011年1月1日修訂)第六十一條從事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
-
法律規定哪類事故不屬於工傷
一、哪類事故不屬於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下情形不屬於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工傷範圍: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