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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傷認定辦法如何規定?

農民工工傷認定辦法如何規定?

農民朋友們有還多進城務工人員,也就是農民工。農民工在工作中無法避免的會受到一些工傷,如果農民工朋友想要報銷醫療費、維護權益,就需要對工傷進行認定,那麼農民工工傷認定辦法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農民工工傷認定程序怎麼走?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鑑定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在審理工傷賠償案件中,時常發現未經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情形,對於未經工傷認定,且當事人對是否構成工傷有爭議的案件,仲裁委員會不能作出工傷賠償的裁決,法院也不能作出工傷賠償的判決。對這些案件的審理,在仲裁前置程序中,應中止審理,並告知當事人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若在訴訟中,應以當事人未經工傷認定程序,且認定是否構成工傷是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職權為由,駁回當事人的起訴。

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對於工傷待遇的項目與數額有着重要影響。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關於“農民工工傷認定辦法”的全部相關內容,農民工需要先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後交予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如果有爭議,提請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果依然有爭議,則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後半部分的《工傷保險條例》請農民工朋友認真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