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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足鐵路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可以交付使用嗎?

不滿足鐵路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可以交付使用嗎?

一、不滿足鐵路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可以交付使用嗎?

不滿足鐵路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不可以交付使用,2018年11月12日國家鐵路局發佈鐵路工程施工質量系列驗收標準,進一步完善了以高鐵為代表的各類型鐵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等驗收標準體系,為保障鐵路工程建設質量和鐵路運輸安全提供重要依據。

新驗收標準共17項,涵蓋了路基、橋樑、隧道、軌道、混凝土、通信、信號、電力、電力牽引供電等鐵路主要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內容,首次明確提出城際鐵路和重載鐵路的驗收要求。新標準將於2019年2月1日正式實施。

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怎麼劃分

1、單位工程的劃分

(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劃分

(1)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如建築工程可劃分為九個分部工程: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和電梯等分部工程。

(2)當分部工程規模較大或較複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順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如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可分為:無支護土方、有支護土方、地基及基礎處理、樁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礎、砌體基礎、勁鋼(管)混凝土和鋼結構等子分部工程。

3、分項工程的劃分

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如無支護土方子分部工程可分為土方開挖和土方回填等分項工程。

4、檢驗批的劃分

所謂檢驗批是指按同一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的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檢驗批由於其質量基本均勻一致,因此可以作為檢驗的基礎單位。

鐵路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後,首先需要內部完成自檢,然後交給專業的驗收部門驗收,只要經過驗收確定已經滿足了既定標準,此時該鐵路工程才可以交付使用。若是驗收不合格,導致工程延期的,此時施工單位,需要按照之前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標籤:鐵路 施工 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