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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繳納社保出現工傷怎麼辦

異地繳納社保出現工傷怎麼辦

一、異地繳納社保出現工傷怎麼辦?

員工在異地參加了社保,發生工傷的話,需要到工傷保險參保地申請工傷認定和進行工傷報銷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申請工傷待遇需要準備的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工傷發生當月的繳納工傷保險費名冊(繳費大廳負責人簽字蓋章)

(4)醫療機構收費收據(發票)原件及複印件(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另有用途請事先自行復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證明、醫療證明書、病案首頁、住院病歷、出院小結、出院證明;門診提供病歷或疾病證明書複印件;門診檢查的需要提供各項檢查報告單原件或複印件(包括B超、CT、核磁共震等);

(6)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門診);

(7)批准在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須提供《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

(8)繼續治療的需提供《繼續治療確認書》原件;

(9)舊傷復發的需提供《舊傷復發確認書》原件;

(10)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需正反面複印);

(11)證人證言及身份證複印件;

(12)參保單位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超過工傷事故發生時間30日的,須提交《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社保和自己工作地不在一起的這種情況本身就不合理,由於在本地並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所以本地的工傷保險機構肯定是沒有必要為員工的此次工傷事故負任何的責任的。儘管類似於這種情況在操作起來的時候非常的繁瑣,可對於員工個人而言已經沒有其他可以選擇的辦法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