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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老闆賠點錢讓回家合理嗎

員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一般公司要積極申請工傷,讓員工及時享受工傷賠償。但是,有些不正規的公司,為避免承擔員工工傷責任,出事後老闆賠點錢後打發員工回家。若是屬於不合理的行為,將會損害員工的利益。

工傷後老闆賠點錢讓回家合理嗎

首先,員工受到工傷後,老闆直接賠了錢打發人回家,是經過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的,那麼即屬於合理行為。

不過,經協商對工傷達成一致後,賠償數額不足以負擔工傷治療的,員工可以繼續請求賠償。

其次,老闆未經員工同意,員工發生工傷傷害後,一般公司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公司未申請的,員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也可以提出申請。

並且,除公司外,其他人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是一年,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

最後,如果老闆賠錢後打發員工回家,屬於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因為按規定,出現以下情形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公司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員工受到工傷後,發現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的,即可以積極採取法律措施維權。若是受傷情況嚴重,並且雙方又做有約定,比如對工傷賠償協商一致,那麼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維權。

標籤:工傷 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