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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燙傷留疤算不算工傷?

勞動者燙傷留疤算不算工傷?

一、勞動者燙傷留疤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在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應認定工傷,二度燙傷留下疤痕算幾級工傷不能直接劃分。燙傷深度也不是工傷等級的直接分級依據,而是要根據燙傷所帶來肢體功能障礙程度評估傷殘等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認定工傷需要多長時間?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構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有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可以先到勞動仲裁裁定勞動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拿裁定書1年內(可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的期限是30天,出現事故後的30天內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如情況特殊,可以適當的延長,但是不能超過一年,工傷認定既可以由員工申請,也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還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申請。

勞動者燙傷留疤是算工傷的,給員工認定工傷,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是由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的,超過一個月還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自己提交申請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組成專家組認定工傷,出具鑑定的結論,再按照工傷的等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