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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傷保險取費基數是多少?

民工工傷保險取費基數是多少?

一、民工工傷保險取費基數是多少?

民工工傷保險取費基數是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其中部分職工個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費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農民工工傷保險費計算方式是什麼?

首先我們國家先確保企業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全部招用的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費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單位繳納,參保農民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農民工由於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以天津為例,《天津市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規定》第九條明確,經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農民工,享受以下農民工工傷保險費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其中包括治療工傷費、康復性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所需交通食宿費。

2、傷殘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工亡待遇。其中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後,應當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而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同時向單位所屬社會保險分中心備案。同時,應到定點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救治。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傷(病)情穩定後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繼續治療。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工工傷保險是需要雙方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進行繳納,而對於取費的基數會結合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來進行計算,不同的工資收入所存在的基數就會有所不同,只有繳納了工傷保險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