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工傷認定期限是否還能要求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2.31W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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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工傷認定期限如何要求工傷賠償
一年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
一、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工傷職工需要自己承擔下列費用:一、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以外所發生的費用;二、未經批准擅自轉診轉院治療、急救治脱離危險後未及時轉回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的費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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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評不上如何賠償
一、工傷鑑定評不上如何賠償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造成身體損傷的,因傷情不一,相關賠償項目也應根據傷情等情況才能確定。勞動者認為傷情嚴重,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但如果經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並經過上一級鑑定機構複核,工傷職工的傷情,仍評不上傷殘,那工傷職工的工傷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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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期間享受怎樣的工資福利待遇
一、工傷醫療期間享受怎樣的工資福利待遇(一)工傷職工到規定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1、治療所需的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2、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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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一、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單位或者個人如果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