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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人員減少待遇會降低嗎?

一、工傷待遇人員減少待遇會降低嗎?

工傷待遇人員減少待遇會降低嗎?

工傷待遇人員減少待遇是不會降低的,需要按勞動者的實際受傷情形來進行確定;

工傷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是在工傷治療完成後調崗的,是根據後根據現有崗位改變工資是合法的行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3、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你可以問當地勞動部門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確定的護理等級的百分比。

4、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500乘25=87500元;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3500乘80%=2975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每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是要定期調整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待遇一般是針對於勞動者在受到工傷之後才會存在的,對於工傷待遇與人員減少沒有任何關係,不會因人員減少而降低該享受到的福利,所以,對於本人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這樣才不會讓勞動者的權益受損。

標籤:人員 待遇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