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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傷公司和老闆不賠償怎麼辦

一、有工傷公司和老闆不賠償怎麼辦?

有工傷公司和老闆不賠償怎麼辦

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老闆支付工傷賠償費用。

如果勞動監察大隊不受理,可以帶上工傷認定書以及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個人所受的傷害程度不同,傷殘等級不同,單位要承擔的賠償數額也會有差異。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單位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沒參保由單位補償。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在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及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不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及法院進行訴訟。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身體受傷的,那麼就應該享受工傷的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付的,那麼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標籤:工傷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