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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後賠償有效期是多久

工傷鑑定後賠償有效期是多久

工傷事故的發生對於任何受害者來説都是一件不幸的事,因為這類事件的發生不僅會影響自己的工作,還會給家庭帶來經濟壓力,但是遇到此類問題,我們還是得積極應對,另一方面只要發生工傷事故肯定會有相關的賠償,那麼,工傷鑑定後賠償有效期是多久呢?

工傷鑑定後賠償有效期

工傷認定也好,工傷等級鑑定也好,歸根結底是要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對於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

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裏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1、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複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瞭解工傷鑑定後賠償期限問題的罅隙解答,對於這類問題,尤其是正處在工傷維權期間的受害者來説格外注意這類問題,因為這是涉及到自己工傷事故賠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反映,如果自己不能再有效期限內取得相應的賠償,那麼後果可能會較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