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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有沒有期限,有什麼規定?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有沒有期限,有什麼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後首先要經過工傷鑑定,再需要和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我國法律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理由剋扣職工的工傷賠償費用。那麼你知道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有沒有期限,有什麼規定嗎?本文將為大家解答。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有沒有期限,有什麼規定?

一般是60天,需要儘快與對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而勞動仲裁也有期限規定,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日開始計算。

二、勞動仲裁的期限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即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日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有沒有期限,有什麼規定的全部內容。通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賠償是有期限的,一般是60天,總之要儘快和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如果協商不成,要申請勞動仲裁,而且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是一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工傷 期限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