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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怎麼辦理

工傷鑑定怎麼辦理

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工傷鑑定的結果關係着受害員工的賠償,是受害員工獲得應有補償的有效證明。那麼工傷鑑定究竟要怎麼辦理呢,有哪些流程,又需要提交什麼材料呢?本站就將在本文中為大家介紹一下工傷鑑定的程序。

工傷鑑定所需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鑑定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對申報的材料一般當即進行審核受理登記,對報送材料不全或者情節不清的不予受理並告之補齊相應材料。其中,骨折內固定患者必須先拆除內固定;顱腦損傷患者有智商、記憶商減退症狀者需在六個月以後申報。

2、醫療鑑定:審核後可參加勞動能力鑑定的人員,按面檢通知書的時間、地點統一參加醫療鑑定。鑑定醫療衞生專家對照國家《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根據報送的鑑定材料並結合面檢情況,提出初步診斷意見。

3、鑑定結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辦公室按照授權的範圍)召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及辦公室成員會議,根據鑑定醫療衞生專家與鑑定小組的診斷意見和原始病歷等材料,集體討論後作出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作出後,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和被鑑定者。

4、事後措施:

(1)對鑑定結論不服要求申請重新鑑定的,應當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省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在工傷致殘等級鑑定結論作出滿一年後,認為殘情有變化的,可要求進行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工傷鑑定的辦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相信大家通過介紹也都有所瞭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為大家提供幫助。當然,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隨時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標籤:辦理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