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傷鑑定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城市建設的每一步發展,在不同的工作領域內的基層職工的奉獻都是非常重要的,可工作不單純的是一種投桃報李式的合作關係的,掌握一些必要的維權知識才能不在勞動關係中始終處於被動的地位。就比如下面小編要介紹的內容就是工傷鑑定賠償標準,一般是鑑定的級別越高賠償的數額越多,比如鑑定的是一級傷殘,賠償的標準是兩年的工資。
2018工傷鑑定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上資料當中有關工傷鑑定賠償標準,是單純的針對工傷鑑定而涉及到的賠償項目,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也和個人工資有關,當然,工傷的賠償標準不僅僅限於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在工傷認定完成了以後就會產生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項目,但無論如何,工傷賠償的標準都是因人而異的。
-
工傷鑑定多斤出結果,有什麼規定?
很多職工對工傷保險的規定了解不多,大家自己平時一定要多瞭解相關的規定,因為只要瞭解過了才能在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不慌亂,關於工傷鑑定多斤出結果很多人在問,其實這些在工傷保險的法律當中都有規定,接下來讓小編告訴大家工傷鑑定的時間和有哪些流程。一、工傷鑑定...
-
工傷鑑定書公司不給怎麼辦
在日常的工作當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看似相安無事,但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可否認的是如果員工發生工傷以後,基本上都是員工自己通過法律的手段來進行維權的,用人單位不會積極的為員工進行賠償。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工傷鑑定書公司不給怎麼辦?一、工...
-
燙傷工傷評級是怎麼樣的?
在我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存在勞動關係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是勞動關係存在的標誌,勞動者除了要對用人單位履行相應的義務之外,還可以得到相應的權利,比如説在工作時發生工傷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權利,那麼燙傷工傷評級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
-
工傷會分級嗎
會的。工傷級別鑑定標準是勞動能力鑑定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另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