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鑑定傷殘等級不滿意怎麼辦?
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之後,工傷保險部門會要求員工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以確定工傷賠償的金額。工傷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分別表示工傷嚴重程度從重到輕。實踐中有些員工在工傷鑑定結論出來之後表示不服,那對工傷鑑定傷殘等級不滿意怎麼辦?本站小編將為您詳細説明。
一、對工傷鑑定傷殘等級不滿意怎麼辦?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一是行政複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佈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1999年11月23日發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鑑定結論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複議(見第5條)。這就是説,對於勞動能力鑑定等級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訴訟或者法院受案處理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二是從勞動鑑定委員會組織和工作性質來看,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因此,傷殘等級鑑定工作是根據國家評殘標準進行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是當地政府協調勞動、衞生和工會等部門互相配合、支持這項事業的虛設機構,勞動鑑定辦公室的工作是具體組織落實。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的鑑定是醫學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作出的技術性結論,它在很大程度上屬於技術性和事業性的工作,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二、工傷鑑定流程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如果工傷員工對工傷鑑定結果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經省級的鑑定機構鑑定之後,該鑑定結果應為最終結果。重新鑑定應於收到鑑定結論的半個月內提出,以上就是小編對工傷鑑定傷殘等級不滿意怎麼辦這個問題的詳細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
員工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幾級傷殘等級?
我國規定的工傷並沒有限制員工只能在單位管轄範圍之內受傷才算是工傷,即使勞動者是在完成工作業務的路上出的車禍並受傷的情況,單位也得照常賠償員工除了肇事司機應付的賠償款以外的工傷補償金,在車禍之中最容易受傷的部位就是脛腓骨,那麼員工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
-
工傷鑑定標準十級中本人工資嗎?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應獲得一定的工傷賠償以及單位的補助。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之前,工傷職工應到相關部門作一次工傷鑑定,確定工傷傷殘等級之後,再獲得對應的賠償。以十級傷殘為例,職工會獲得一次性補助金,那關於賠償,工傷鑑定標準...
-
工傷事故沒有鑑定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工傷事故沒有鑑定勞動合同怎麼辦?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第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
-
沒有申請工傷鑑定還有幾天一年了怎麼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工傷認定,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它是比較陌生的,因為畢竟並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經歷過工傷,所以相應的程序也並不是特別清楚,有時候往往因為時間限制的原因,沒有及時的進行工傷認定,或者是鑑定,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沒有申請工傷鑑定還有幾天一年了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