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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温補貼是多少

我國由於緯度跨度較大,所以每個省份的的氣温情況相差的也是比較大的,所以需要各省政府按照當地的情況結合國家的政策單獨制定高温補貼政策。那麼作為我國最南面的一個省份,福建省高温補貼要求的最低標準和發放的時間段是多少呢。

福建省高温補貼是多少

福建省高温補貼是多少

每人每月200元

根據有關規定,對於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必須向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發放時間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同時,用人單位還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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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福建省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