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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高温補貼政策嗎?

在炎熱夏季的高温天氣下,為了體現人文關懷,保證職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同時,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那麼,公司有高温補貼的相關政策嗎?

公司有高温補貼政策嗎?

一、什麼是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除了高温津貼,在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如: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所有公司有高温補貼政策嗎

根據2012年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温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而且,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辦法》中明確,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要注意的是,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綜上所述,所有公司有高温補貼的政策是國家有着相關規定的,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工作的,都應有高温補貼,超過35℃的不同氣温還分別規定了工作時長和工作時段,還有勞動者應該享有的健康檢查、防暑降温藥品及飲料,包括孕期職工作業都有明確的規定。

標籤:補貼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