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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高温費標準是怎樣的?

2021年浙江高温費標準是怎樣的?

高温之下人體就算保持靜止不動都難以忍受,更何況那些從事高温工作或者高温之下仍需堅守崗位的勞動者。為此各地政府都制定出與當地實際情況相符合的高温補貼政策,而各用人單位需要根據政府出台的高温補貼標準向勞動者發放相應的高温津貼。那麼2017年浙江高温費標準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省直各單位:

為加強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確保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温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温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企業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二、嚴格執行高温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温工作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高温津貼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督促企業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温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同時,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

浙江地區的高温津貼主要有三種類別且每一類別的發放標準大不一樣,其中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獲得的高温津貼最多達225元/月,最低的是從事一般室內工作的勞動者每月有145元的補貼,也就是説每位浙江勞動者今年夏天至少能獲得580元的高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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