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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終局後不服怎麼辦

一裁終局後不服怎麼辦
律師解析:一裁終局後不服的處理方法:
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