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3.24W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法定內容,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賦予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
為了避免出現故意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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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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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自動順延嗎
看情況:一、當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者還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延續到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勞動合同不會自動順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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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蓋章也沒有簽字有效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為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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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履行哪些程序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