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用人單位下發載有勞動者姓名的各種文件: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應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單位所蓋公章;
3、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勞動者在其企業的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4、錄音、錄像、照片:勞動者在上下班時的錄音錄像,或者其他關於工作方面的錄像也可作為給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證據。
5、網絡聊天信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業務往來的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聊天記錄,並證明通訊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機短信往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往來的短信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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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的區別是什麼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雙方之間就一方瞭解另一方的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協議。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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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主體認定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義務的自然人和單位,即僱主和用人單位。必須是負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義務,如果沒有這個義務,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如在建築行業中,房地產公司作為建築項目的發包方,將項目發包給承包人負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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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工作崗位勞動法規定
哺乳期工作崗位勞動法的規定有:1.勞動法第29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法第63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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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廳退休年齡
廳級幹部退休年齡原則上為60歲,(男女幹部相同)不同崗位上的廳級幹部退休年齡根據工作需要略有差別、或轉為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任閒職,或轉為“二政府”的政府協會。幹部離休退休年齡的界限,考慮到當前幹部的實際狀況和接替條件,應當規定: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