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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定婚假多少天

新修訂《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如果晚婚的職工,憑《結婚證》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女職工,憑一胎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3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晚婚晚育的職工,在享受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其正常工作對待,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

吉林省法定婚假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