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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規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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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問題開始}一、例會管理制度

第一條、部門領導幹部例會定於每週五舉行一次,由經理主持,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級人員參加。

第二條、會議主要內容為:

1、各部門主管彙報一週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由經理對本週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週工作的要點,並進行布臵和安排。

3、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佈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子問題開始}二、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部門例會每日上午10:00準時召開。

第二條、例會每日1-2次。

第三條、部門領班及組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布臵重點會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1、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2、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3、檢查服務及生產、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的熟悉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4、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並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5、佈置當日工作。

(1)客源情況報告及分析。

(2)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6、朗誦企業理念。

{子問題開始}三、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經理批准。

{子問題開始}四、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賓館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期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台、印台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經理批准。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子問題開始}五、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賓館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賓館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賓館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牀上用品等清洗乾淨交回庫房。

{子問題開始}六、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餐廳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餐廳操作間,除餐廳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標籤:規章制度 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