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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投標質疑函期限是多久?

一、答覆投標質疑函期限是多久?

答覆投標質疑函期限是多久?

答覆投標質疑函期限是七個工作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

第五十三條 採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覆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祕密。

第五十五條 質疑供應商對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的答覆不滿意或者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覆的,可以在答覆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六十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投標質疑函處理流程

(一)投訴登記投訴收件簽收單及相關證據目錄:

1、投訴書;

2、投訴人身份證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證複印件、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3、質疑函及質疑答覆;

4、所有收件和寄件的時間證據及相關證據材料。

(二)投訴管轄審查

《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八條審查投訴書是否屬於本部門管轄,不屬於本部門管轄,應當在3 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起投訴。

(三)投訴書審查要點:

1、投訴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規,是否屬於參與投訴本次政府採購活動的供應商(包括符合新規定的潛在的供應商)。

2、投訴級次是否正確,是否屬於本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構所受理的範圍,投訴級次由採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確定。

3、投訴人在投訴前是否已經在知道自已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提出過質疑(所有投訴事項是否都經過質疑)。

4、是否屬於在投訴有效期內提起的投訴,即投訴是否屬於在質疑答覆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提起的投訴。

5、投訴書的格式和內容是否合規。

在格式上是否是書面形式,並且已經署名,投訴人為自然人的,已由本人簽字、蓋章;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已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簽章並加蓋公章。在內容上是否已寫明下列主要內容: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名稱、通訊地址、郵編、聯繫人及聯繫電話,質疑和質疑答覆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具體的投訴事項和明確的投訴請求,事實依據、法律依據、提交投訴書的日期,委託代理人辦理投訴的,是否還提交了授權委託書,且載明委託代理的具體權限和事項。

6、是否按照被投訴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供應商數量提供投訴書的副本

(四)投訴書允許補充、修改的情形:

根據:《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八條,以下投訴不需要補償材料,否則予受理

1、投訴書副本不足;

2、投訴事項、投訴請求不清晰;

3、相關依據或證明材料不全;

4、投訴書署名不符合規定;

5、缺少質疑和質疑答覆情況説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6、缺少事實、法律依據。應當及時一次性書面告知投訴人補充事項及補正時間,逾期或者補正後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

任何參與招標的單位,若是對中標的結果存在質疑,此時不管是否有證據證明中標的結果不公平,都是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內,向政府提交投標質疑函的,若是質疑請求被受理,那麼質疑單位一般會在七個工作日內收到答覆。若確定中標結果不公平的,那麼簽署的招標合同就無效。

標籤:投標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