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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複審糾紛期限是多久?

商標2.75W

一、商標駁回複審糾紛期限是多久?

商標駁回複審糾紛期限是多久?

商標駁回複審糾紛期限是30天。代理機構在收到商標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後,可在30個自然日內提出商標駁回複審申請,具體以商標局實際受理時間為準。如果需提出商標複審,需在複審時限內提出複審申請。在時限內請預留3~5個工作日的時間準備駁回複審申請理由書並提交申請。

二、商標被駁回的類型有哪些?

駁回是商標註冊申請過程中一種常見的審查結果,通常有違反禁止性規定的駁回、商標不具顯著性的駁回、與在先商標權(指在先申請或在先註冊)相沖突的駁回等幾種類型:

1.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

2.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

3.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

4.商標局異議裁定;

5.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

6.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

三、提出商標駁回複審的條件是什麼?

(一)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為複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准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複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駁意見,不予初步審定,再予駁回。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商標在提交審核之後可能會通過也可能會被駁回,如果商標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的,商標管理局給予三十天的申訴時間,如果需要提出上訴的需要在這個時間期限之內收集並提交相關的證據向商標管理局進行提交,受理後將會給出最後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