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作出答覆期限是多久
從正式受理開始計60日內答覆複議決定,若遇到特殊情況,至多90日內可以得到複議決定。複議決定下達一般是在立案後60天,如果案件複雜,可延長1個月。如有複議中止,則分情況而論,具體可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41、42條的相關規定。如對複議決定不服,則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能再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
行政複議作出答覆期限是多久
從正式受理開始計60日內答覆複議決定,若遇到特殊情況,至多90日內可以得到複議決定。複議決定下達一般是在立案後60天,如果案件複雜,可延長1個月。如有複議中止,則分情況而論,具體可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41、42條的相關規定。如對複議決定不服,則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
-
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
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為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第9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
-
行政事實行為可否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複議
行政事實行為可訴性問題有一演變過程,根據《行政訴訟法》關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人民法院只針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而對具體行政行為之外的其他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則不予受理。【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什麼意思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指行政機關按《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程序,對審理終結的複議案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全案的具體問題做出處理的書面決定。【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