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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有哪些

一、土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

土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有哪些

1、土方體積應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實體積計算。土方體積計算係數見《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A建築工程上策第13頁表一,(表中的虛土是指未經壓填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集實土是指未經動的自然土;夯實土是指按規範要求經過分層碾壓、夯實的土;鬆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經夯實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間的平均厚度確定。基礎土方、石方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3、建築物場地厚度在正負30cm以內的挖、填土、找平,應按A1.1中平整場地列項。平整場地按設計圖尺寸以建築物首層面積計算。正負30cm以外的豎向佈置挖土或山坡切土,應按A1.1中項目列項。豎向佈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糞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計算平整場地。圍牆、地溝、水塔、煙囱按基坑墊層面積計算平整場地。

4、挖土方包括帶形基礎、獨立基礎、滿堂基礎(包括底下是基礎)及設備基礎等的挖方。帶形基礎應按不同底寬和深度,獨立基礎、滿堂基礎應按不同底面積和深度分別列項。其工程量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其中挖溝槽長度,外牆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牆按圖示基礎墊層底面之間淨長線長度計算;內外凸出部分(垛、附牆煙囱等)體積併入溝槽土方工程量內計算。

5.管溝土方挖溝槽單獨列項,其工程量應按設計圖示的管溝中心線長度乘以截面面積的體積計算。有管溝設計時,平均深度以溝墊層底表面積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計算;無管溝設計時,直埋管深度應按管底外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的平均深度計算。設計規定溝底寬度的,按設計規定尺寸計算,設計無規定的,可按表2規定的寬度計算。

6、挖土方出現流砂、淤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簽證處理。

7、建築場地原土碾壓以設計要求碾壓的面積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填土厚度以體積計算。

溝槽、地坑、土(石)方的區分: 凡圖示基地面積在20㎡以內的為地坑。

凡圖示基底寬在3米以內,且基底長大於基底寬3倍以上的,為溝槽。 凡圖示基底寬3米以上,基地面積20㎡以上的石方,為平級。

凡圖示基底寬3米以上的,基地面積20㎡以上,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30㎝以上者,均為挖土方。山區或丘陵地建設中一邊挖土者屬於山坡切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對工程造價、質量、修復費用等專門性問題有爭議,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向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釋明。當事人經釋明未申請鑑定,雖申請鑑定但未支付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現在大家對土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都有所瞭解了吧,本文主要給大家介紹了7種規則。這7種規則分別包含以下內容:土方體積的計算方式為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實體積計算;挖土方平均厚度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間的平均厚度確定挖土方平均厚度;按照一定的標準挖土、填土;挖土前需要做好設計;按照規定涉及溝底寬度;在挖土方的某些情況下可以對淤泥進行簽證處理;填土碾壓按照相關規定計算體積,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