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怎麼申請工傷鑑定
由工傷患者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即可。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
肋骨骨折後多久做傷殘鑑定
一般要求在治療終結後前往鑑定機構進行傷殘鑑定,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於傷情嚴重的,在出院三個月之後進行傷殘鑑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
-
勞動能力是怎樣鑑定的?
律師解析:勞動能力鑑定的流程:職工或其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建立醫療衞生專家庫;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傷殘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專家組診斷;委員會鑑定;簽發鑑定結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
工傷多長時間內可以鑑定
由單位在事發後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後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然後根據認定和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
傷殘鑑定標準十級標準
傷殘鑑定十級的標準為: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劃分依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