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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計算土方工程,有哪些內容

程中的一個主要工程量,為此,對土石方數量一般摘取的內容及計算時容易疏忽的問題進行總結,對解決設計文件中土石方計算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供同行參考,以使土石方的預算工作更加合理。 我國公路工程設計圖紙的編制方法,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作為編制工程造價基礎資料的工程量,通常是設計人員在完成圖紙的同時就已進行了計算。在編制工程造價之前,造價工程師還需進行熟悉設計圖紙和核對工程量的工作。如何正確地設計圖表中摘取作為計價基礎資料的工程量是編制工程造價的關鍵,需摘取的工程數量項目很多,本文僅就土石方數量的摘取做一些探討。

怎麼計算土方工程,有哪些內容

路基土石方是公路工程中的一個主要工程量,在公路設計和路線方案比較中,路基土石方數量的多少是公路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之一。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需要準確計算路基土石方數量,這已成為編制合理的工程造價的條件之一。

一、土石方數量一般摘取的內容

(1)路基本身的填底、開挖、取土、充土及計價方量,這些在《路基土石方計算表》和《每公里土石方數量計算表》中已清楚反映。

(2)在取土坑、棄土堆、護坡道、碎落台及路基整修等中,取土坑的開挖量應攤入填方計價;棄土堆的堆置量應按挖方計價;碎落台的開挖量應計入挖方數量中。

(3)無鋪砌的截水溝、排水溝的開挖土石方量應計入挖方數量中。

(4)橋涵等構築物的基坑開挖和填築土石方量。

(5)軟弱地基處理時,包括挖除軟土、換填好土、預壓填方等土石方作業。

(6)改移河道的土石方作業可比照路基土石方作業計價。

(7)零填挖路牀若需採取換土等技術措施,則 包括原土外運及換土的土石方作業。

二、容易疏忽的問題

根據設計圖表進行摘取工程量時,無論是編制概算,還是編制預算,都需進行多方面的統計分析彙總工作,要查對路基土石方計算表,核對設計斷面方以外的填方計算是否齊全。下列各項土石方數量,是反映在設計圖表資料中的,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予以取定,並攤入路基填方數量內計價。

(1)清除表土或零去星填方地段的基底壓實、耕地填前夯(壓)實後,回填至原地面標高所需的土石方數量。不同現場情況,清除表土的情況也不同,應按施工組織數量計列;並應計算在清除表土後,回填至原地面標高的填方數量。對零填及耕地填前壓實地段,地面碾壓後會產生下沉,其回填至原地面標高的數量亦應由設計人員提出,建議用下列公式計算:

h=P/C ①

Q=F h ②

式中,h為天然土因壓實而產生的沉降量;p為有效作用力,㎏/㎝2,一般按12~15t壓路機的有效作用力(P=6.6㎏/㎝2)計算;C為土的抗陷係數,㎏/㎝2,根據原狀土質可查表而得;Q為增加的填方數量,m3;F為填前壓(夯)實的天然土的地面面積,m2;h為沉降量,m。計算出的需增加的填方數量應計入計價方量內。

(2)因路沉陷需增加填築的土石方數量。路基是會自然沉降的,即使在碾壓密實的情況下,由於自然條件的作用,也會發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對高路堤特別是地基較軟處的高填路堤,其下沉量會更加明顯,這就要求填土必須有一定的預留沉降量,其數量可依據沉降理論計算或根據地區經驗取定,並計入計價方量之內。

(3)為保證路基邊緣的壓實度須加寬填築時,所需的土、石方數量。填築路堤時,為保證路基邊緣有足夠的壓實度,一般在施工時應超出設計寬度填築。採用機械碾壓時,路堤每邊加寬的填築寬度視路堤填築高度而定,通常在20~50㎝之間。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明確規定:“路堤填土寬度每側應寬於填層設計寬度,壓實寬度不得小於設計寬度,最後削坡”。“整修路堤邊坡表面時,應將其兩側超填的寬度切除”。這部分因寬填而增加的土方量很大,在編制概預算時不計入這部分增加量,顯然是不合理的。需寬填的土方量一般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寬填土方量=填方邊緣全長×邊坡平均坡長×寬填厚度

這部分數量不應計入計價方量中,但應將其所發生的費用攤入填方計價方量的單價中。在根據設計圖表資料摘取工程數量時,關於設計斷面方的土石方量計算還存在幾個問題。

(4)填方地段路面寬度內應扣減的工程量:

①填方地段路面寬度內的填築高度只計算至路底面,即設計填方斷面內應扣除包括墊層在內的路面總厚度,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設計施工中扣與不扣這個厚度,其所影響的工程量為數不小。

②在進行公路路基設計和計算土石方數量時,通常是不扣減通道所佔路基土石方的數量,而高速公路一般修建這類工程較多,應結合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適當扣減路基填方數量。

③在軟土地基處理地段,應注意採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為墊層時,應扣減相應的路基填方數量,以免重複計價。

(5)挖路槽工程數量應列入挖方數量中。

《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規定了挖方應挖至路牀頂面,對路牀的壓實檢驗,要求應翻鬆、碾壓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在高速公路中,包括墊層在內的路面結構層較厚,一次挖掘到路牀頂面,不論從工程量計算或施工安排、路基整形等方面看都是經濟合理的。因此,一般招標文件技術規範中規定,這部分挖路槽工程數量列入挖方數量內。為了與編制標底的內容儘量取得一致,在編制概、預算時也將挖路槽工程數量列入挖方數量中。

三、換算係數

1992年版《公路工程預算定額》第一章路基工程説明中指出 “土石挖方按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填方按壓(夯)實後的體積計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實體積計算,當以填方壓實體積為工程量,採用以天然密實方為計量單位的定額時,所採用的定額應乘以下列係數,因此在使用定額時,應特別注意天然密實方與壓實方之間的換算關係,不容忽略,而這一換算係數的採用,必須在路基土石方工程量的計算及調配前就考慮到,即不應該單純地按斷面方進行調配,下面舉例説明換算係數的運用。

四、計算土石方中的問題

由於土石方數量決定着取土、棄土、佔地數量以及工程造價,因此在設計圖表資料中,土石方計列項目應齊全,計算要準確。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土石方表往往存在着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給概、預算編制人員摘取土石方工程量帶來一定難度。

1、在土石方調配時壓實方和天然方不分。斷面填方一般以壓實方計,斷面挖方一般以天然方計。大部分設計文件直接把填方減挖方的利用方作為借方;把挖方減利用方作為棄方;把挖方加借方作為計價方。如此相加減計算的項目沒有錯,但是壓實方與天然方是不同的,因此,壓實方與天然方數量不能直接相加減,必須經過換算後才能運算。

2、土石方計列項目不全。對耕地填前夯實、清除耕種土、清淤回填、填方路基兩側加寬等增加的土石方數量常常漏計。這些項目增加的土方數量一般佔填方量的10%~30%。雖然設計圖表中沒有單列欄目,但確實是工程中必然發生的工程量,不預計列是不合理的,應以表格説明的方式,集中在表末列出,可不必逐樁號計列。

3、人工構造物處的土石方計算不當。互通立交、大橋、隧道等大型構造物,一般都作為獨立工程計列。由於這些獨立工程與主線兩方的人員相互協調不夠,經常導致該處的土石方重複計列或雙方全都漏計。有的主線與獨立工程二者的里程長度不銜接,致使土石方數量比實際增多或減少。還有的互通式立交為留作以後單獨處理的項目,但土石方數量卻計入了主線,排水、防護、路面等工程數量中也有類似的問題。

4、土石方表附加説明欠缺。上述與土石方有關的項目在表中是否已經計列以及計列方法;挖方數量中是否含有挖邊溝或排水溝及挖路槽;填方數量中是否已扣減路面結構層所佔體積;人工構造物處的扣除長度及計算方法等內容,在設計圖表的備註欄或説明中常常是空白的。

5、土石方運量的計列不夠規範。一些設計文件中都統計了土石方運量,但是各土方計算段內的遠運利用方運距及借方運距不一樣,採用的施工機械、運輸機械不一樣,各種運輸機械免費運距和增運分級的距離也不一樣。因此,準確地統計運量是很複雜的,有些設計文件雖然在相應欄內填了運量,但填表方式多種多樣,不夠規範,不能反映實際情況。按《圖表示例》要求,只填平均運距即可。

以上內容全面闡述和分析了怎麼計算土方工程,可以根據當前從事的土方工程和實際場地情況計算需要得到的土方實際值,幫助確定工程土方的實際預算,有利於控制預算成本。土方量的計算一定要嚴格按照計算方法,逐步進行,這樣才能得到準確的數值。如果你還想知曉更多關於土方的知識,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遼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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