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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施工合同由誰去備案?

一、 關於施工合同由誰去備案?

關於施工合同由誰去備案?

關於施工合同的備案應該由建設單位去辦理,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合同備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陸政府入門網站,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信息打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另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二、施工合同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施工合同的備案,是需要根據上述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認定的,但並不是必須備案才可以使得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一般情況下只要合同的要件存在就是可以生效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標籤:合同 施工 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