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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由誰備案施工合同?

一、應該由誰備案施工合同

應該由誰備案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可知,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二、黑白施工合同中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依法經過招標投標程序並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三、黑白施工合同中如何認定實質性內容變更

招投標雙方在同一工程範圍下另行簽訂的變更工程價款、計價方式、施工工期、質量標準等中標結果的協議,應當認定為實質性內容變更。中標人作出的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方捐款等承諾,亦應認定為變更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備案的中標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工程因設計變更、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工程量增減、質量標準或施工工期發生變化,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會談紀要等書面文件對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的,屬於正常的合同變更,應以上述文件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這是不難回答的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這是法律規定的眾多制度之一。而具體説來,我國的建設單位在訂立施工的正式書面合同的一個星期內,也就是七天內,是必須向有關的單位主動備案登記的。這是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可以得出的答案。

標籤:施工 合同 備案